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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来源: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06-02 11:22:38|已浏览:147次

    一、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招生代码5156)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六、学院隶属单位:

    隶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七、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及其具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色弱考生慎报。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十、外语语种:

    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学科教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健全,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三、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四、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时到达学校。新生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614666、87348543

    学院网址:http://www.scd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cd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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