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22:28:43|已浏览:209次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培养目标 |
木材加工 | 三年 | 50 | 培养掌握木材加工技术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从事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家具和室内装饰业等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 三年 | 50 | 培养学生掌握农业机械应用及维护专业基础理论,使之具有较强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的使用、维护技能,具有专业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工作创新精神。 |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 | 三年 | 60 | 培养掌握具有农村经济管理、农村政策与法规、农产品营销、农村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和综合基本技能的人才。 |
机械加工技术 | 三年 | 150 | 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第一线从事机械加工、数控加工和焊接技术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
计算机应用 | 三年 | 150 | 培养适应计算机技术在企事业单位中发展、应用的需要,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数据库等常用软件应用能力、计算机网络基本应用能力的人才。 |
电子技术应用 | 三年 | 100 | 培养具有现代电子技术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可从事现代电子产品开发、生产管理、设备维护、电子工艺与质量管理、技术支持、工程施工、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80 | 培养从事动画制作、CG插画、室内快题表现、广告设计、喷画技术应用等岗位应用技术人才。 |
建筑工程施工 | 三年(可升大专) | 150 | 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的人才。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三年(可升大专) | 200 | 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资助政策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享受。
收费标准:中专收代管费1080元/生/年,生活费1500元/期,服装费一次性收取290元(含三套衣服);享受国家补助的费用打学生自己卡里;每期放假学校发放一定车旅费。
中专套读大专收费5500元/生/年,生活费1500元/期,服装费一次性收取290元(含三套衣服);享受国家补助的费用打学生自己卡里;每期放假学校发放一定车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