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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来源:职校通

    2021-11-04 19:34:07|已浏览:376次

    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3.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四、考生类别

    (一)第一类别考生:退役军人考生。

    (二)第三类别考生: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考生。

    (三)第四类别考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信息的填写、专业选择和缴费。

    (二)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机构于11月5日前按考生名单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三)各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

    (四)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取得报名号。考生须于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考试安排。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2813:00至当天考试结束。

    2.考试地点: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2号)。具体考室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色觉检查报告和疫情防控资料于112810:00-12:00到学校北校区大门指定地点领取。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对于第三类别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模式,考试以笔试选择题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其中:文化素质150分,75个选择题,每题2分;职业技能200分,100个选择题,每题2分。考试大纲将于考前三周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

    2.对于第一类别考生和第四类别考生,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核模式,考试以职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50分。其中:职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最基本操作的了解程度和基本知识的储备情况,笔试100个选择题,每题2分,共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将于考前三周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内容为自我简介(不能报出考生的姓名和考号)、职业经历介绍、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问答等,分值为150分,时间为5分钟。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

    (三)免试条件

    1.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所有类别考生,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报省考试院复核通过,可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录取。

    2.第一类别和第四类别考生如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报省考试院复核通过,可免试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审核通过前,需要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部考试。

    七、成绩组成及成绩查询

    (一)考生成绩组成  第三类别考生的成绩由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组成;第一类别和第四类别考生的成绩将由职业技能成绩+面试成绩组成。

    (二)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将在12月2日10:00前挂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教务处提出成绩查询申请(具体申请办法在成绩公示说明中查看)。

    八、录取规则

    各类别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是有色觉检查异常(色盲或色弱)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

    (一)免试录取考生的拟录取

    经学校审核并报省考试院复核通过的具备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直接拟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数占该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数。

    (二)非免试录取考生的拟录取

    根据三个招生类别考生的总分各自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至招生计划数(扣除免试录取数)录满为止。当录取最后一名考生遇到有总分相同的情况时,按职业技能成绩、文化成绩或面试成绩的顺序比对,录取分高者。预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该类别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各招生类别预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0%。

    各招生类别只能使用本类别的招生计划数,不能占用其他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数。

    (三)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于12月5日10:00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将于1210日12:00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于12月底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

    (一)新生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入学,具体到校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入校报到流程以学校网站公布的新生入校须知的内容为准。

    (二)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入学的,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的身体健康检查将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的,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就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校对本招生章程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实行网络教学、跟班学习、分段指导、自主实习等方式进行教学统筹安排,每个专业的总教学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的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40%。

    十一、收费标准

    专业

    学费标准

    住宿标准

    代管费

    中医康复技术

    4100/学年

    800-1000/学年

    (含公寓管理费。不同住宿楼栋标准不同,按入校后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取)

    1000

    临床医学

    5000/学年

    注:1.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等类别的新生,按学校公布的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二、学籍管理

    (一)新生入学后不能转校,也不能转专业。

    (二)新生入校后按专业成立单独教学班,执行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每门课程考核合格授予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重修并按规定缴纳课程重修费用。

    (四)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学生在36(含休学两学年或创业休学三学年)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达到其他毕业条件才能准予毕业。

    十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文件精神学校不负责考生身份的界定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考生只能以确定的考生类别身份参加考试和参与录取,不能同时兼顾享受其他考生类别身份的权利。

    (三)教育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中均无加分政策,报考本校的考生无任何形式的加分。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报名和考试招生工作,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本次专项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凡是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新生入学后与其他在校生享有同样的待遇,在校期间的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六)到校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七)考生需要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凡是报考本校均默认为理解和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内容。

    (八)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2号(北校区)

    (三)咨询电话:0816-2394744(招生就业处)

    0816-2389644(教务处)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2385109

    (五)学校网址:www.scct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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